第328章 博格多山谷
作者:三羽堂主   南宋崛起之雄霸天下最新章节     
    博格多山,属于天山三脉北脉东段,最高山峰博格达峰,人称雪海,亦有天山明珠之称。
    博格多山千峰竞秀,古树参天,每到夏季,融化的雪水形成大大小小几十条河流,灌溉孕育这山麓下的牧民,这是北疆的一片美丽富饶的地方,如今,这块肥沃绿洲的统治者,就是博哥拉罕,意思是博格多山的雄鹰。
    博哥拉罕现在的王帐,就在山脚下的博格达河畔,背靠博格多山,朝临博格达河,众星拱月一般的毡帐,绵延出去十几里,都属于约九部。这里原属唐王朝北廷都护府辖区,还是一个繁华的部落驻地。
    荒芜的戈壁滩上,一个汉子正迎着落日的余晖缓缓走过。这里距离王帐大约三十多里,太阳早早西坠,今天是出来的最后一天,他的马群要在太阳下落之前,赶回大营。
    今天风大,看样子,天气不好,干冷的西北风吹在脸上,刀割一样,他脸上即使涂满了油脂,也抵御不了无孔不入的寒风,索性在脸上蒙上了一块黑色的阿图什(类似于长围巾),只不过,阿图什上,绘制着精美的凤凰浴火涅盘的图案。
    虽然包裹得严严实实,但他的听觉还是没有受到影响,山脚处骤然响起的马蹄,预示者至少三十多骑骑兵正向自己这个方向奔驰而来,轰隆隆的马蹄声格外沉重。他的马群有点受惊,他呼哨一声,纵马上前圈住头马,刚刚稳定住马群,一队骑兵已经出现在他的视线内,左右分成两翼,已经包抄了上来,马上之人大部是黑衣黑甲,只是这铠甲与众不同,不是约九部的锁子甲和西州军队的扎甲,也不是西夏瘊子甲,黑亮黑亮的,看上去,比瘊子甲还要精美。
    这支骑兵没有张旗,所以不知道是什么人,但从其胯下的良骏和配合默契的程度、以及手中清一色骑弩和背上的破金斩这些装备上看,一定是一支精兵。
    打头的是一位穿着黄铜甲的统兵官,头戴凤翅黄铜头盔,镶嵌黄铜色军徽,肩吞镶嵌一颗黄铜色火焰星,这是宋军制式铠甲,军衔上看,是少尉,不同的是,他手里擎着一支三角形的小旗,上面,也是一副浴火凤凰涅盘图,和赶马汉子的阿图什上面的图案一模一样。
    赶马的汉子笑了,拉下阿图什,露出一张褐红色的脸庞,压抑住心头的激动,看着平端着骑弩的骑兵,脸上却平静地说道:“贵军何意?”
    带兵的少尉看看阿图什上的图案,说道:“请问九王山怎么走?”
    “九王山不能走,只能飞。”
    暗语对上了,少尉扬手丢过去一个精美的皮袋子,汉子拔开塞子,仰口灌了一口,却被呛了一口,咳嗽连连,口中却大喝一声:“好酒!他娘的,两年没有喝上这朝露醉了。好酒!”仰起头来又灌了一口。
    少尉又递上另外一个皮袋子,里面却是制作精致的牛肉干,汉子抽出一条扔在嘴里嚼着,一副陶醉的样子。
    另外一只手,却从怀里掏出一卷布帛,扔给少尉,说道:“等了三天,好不容易等到了,盼着这一天,老子等了两年,值了。”
    少尉策马一步上前,和汉子并马缓行,口中却说道:“九王问辛苦。另外,孟司令建议你现在撤出,今晚丑时行动。”
    汉子长出一口气,笑道:“九王还记得我,能问一声辛苦,就值了。回去替我谢过孟司令关心,不过,我还要回去。博哥拉罕非常小心谨慎,我今天回不去,他一定会派人出来寻找,万一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影响到大军行动,可就得不偿失。我会小心的,目前还没有怀疑到我,应该没有问题。大军按时行动,我会在东南角接应。”
    少尉点点头,他只管捎话,却不能命令。这个人的身份和职务,都是绝密,还不是他这个级别能够询问的。
    他随手从右腿上抽出三仓左轮,加上一盒子弹,递给汉子,说道:“保重。”呼哨一声,拨马率众呼啦啦绝尘而去
    汉子望着远去的一队骑兵,眼睛了却是有东西在闪烁了一下,看了看手中的左轮,熟练地拨弄几下,插进了腰间,口里大声吆喝着马群,向着北面快马而去。
    丑时正刻,攻击行动先从西北狼的清除开始。对于这些天天和飞将军的狼群打交道的特战精英来讲,对付博哥拉罕这些根本还不知道什么是特战的明哨暗桩,清除起来,倒是没什么阻力,只不过,浓郁的血腥味飘散在空气中,随着凛冽的寒风吹出去,倒是引来了阵阵狼嚎,但这在大漠戈壁荒滩上,却不奇怪。
    但博哥拉罕在此称雄多年,怎么会没有自己保命的手段。他的王帐里面,每天有两个布鲁勇士彻夜值守,耳朵能听出去老远。还有一个就是养的一条大狗,有点像后世的高加索犬,很是凶猛,也很机警。当狼群嚎叫的时候,这条大狗悄悄出了大帐,对着空中嗅了几下,对着王帐便大声狂叫起来,博哥拉罕听着不对劲儿,披上皮袍走出了王帐。
    还是争取了一点反应的时间,但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听到声音不对,他第一个命令,居然是让手下燃起火把,吹起集合的号角。
    连绵的军帐随着号角一个个变得亮堂起来,人喊马嘶,许多牙账首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听到了王帐吹响了紧急集合的号令,一个个喊叫着、叫嚷着,乱成一团,许久没有经历过被偷袭,博哥拉罕并没有相对应的预案。
    第一轮打击伴随着从天而落的箭雨展开,呼呼的风声很好掩饰了箭羽的破空之声,今夜的风向偏北风,箭雨正好来自北方,顺风而下的箭雨极大地增加了下坠的力量,钢制的箭头撕破了一切阻碍,如果从空中俯瞰,可以看出所有的箭矢,都射向一个地方,博哥拉罕的王帐大营。
    饱和攻击,这是孟春领悟到的这种全新模式的打法。钢制的箭矢已经实现了流水线批量生产,所有的工艺、原料、尺寸,都实现了标准化,孟春这次大军出征携带的弓箭,都是西夏定州军工厂的产品,都是按照501厂的工艺标准严格生产出来的。
    三千钢臂弩手,每人十支箭,已经是极限,连续拉弓上弦十次,就要停下了休息,要不双手、双臂就有可能能废掉。但三万支箭雨落下,博哥拉罕的王帐方圆五百米,实现了无差别的火力覆盖。
    博哥拉罕很幸运,被侍卫拱起的圆盾牢牢护在下面,这些王帐侍卫,关键时刻,显示出了其高人一等的应变之力。好不容易箭雨停止,博哥拉罕环顾四周,能够站立的,不过十之二三。
    不等博哥拉罕反应过来,轰隆隆的马蹄踏在戈壁上的震动已经顺着大地传了过来,博哥拉罕自小骑在马背上长大,只从声音上,就判断出,这股骑兵,不下于三千人。
    这是冯恕的第三师一团、二团,分别从南北左右两翼包抄上来,东面是冰冻的博格达河,那是一条死地,但也是唯一的一条活路,因为往西,正是这支突袭大军的方向。
    孟春已经把所有的算计都算计在内,自己在博格达河对岸静等博哥拉罕前来。冯恕的第三师,全是重骑,手中清一色宋刀,当火把的亮光映照下,突前的第三师前锋浑身裹扎着精良的大宋板甲和遮住大部分面孔的头盔,平端着的宋刀闪烁着逼人的寒芒出现在约九部的族人面前的时候,所有人只有一个念头,博格达峰的神主使者降临了。
    这场不对称的战斗,终于在博格达河上划上了句号。博哥拉罕的坐骑和那条大狗被孟春手下的三大亲卫之一的刺鲁不花连珠箭射翻的时候,博哥拉罕跌坐在冰面上,看着逐渐逼近过来的具装铁骑,心里在想:“光明神使的预言应验了。”
    博哥拉罕白色的毡袍上,满是血迹,已经被冻住,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严寒,整个人的脸色呈现出一种苍白色。
    和他一起被俘的,还有副可汗阿拉尔、大使者屹力斐罗、使者图谷浑。
    王帐亲军全军覆没,其余归属部落皆投降不杀。
    孟春策马来到博哥拉罕面前,他的坐骑是西夏国王李乾顺亲自所赐,名曰皎月,全身是月白色,没有一根杂毛,和送给赵构的抱月乌龙驹,是李乾顺的黑白双骏之一。孟春出关西征,李乾顺爱马相赠,这份情谊就能说明一切。
    孟春的后面,宋国的军旗在火光中闪烁可现;左边,是西护军的军旗,一支高高跃起扬蹄的骏马刺绣,白底黑绣,栩栩如生;右边,是孟春的牙旗,月白色的大旗上,斗大的孟字,透出一种威势。
    “我是宋国西护军司令孟春,也叫老十三。”
    此语一出,博哥拉罕心里就是一沉,老十三的威名,可不是在宋国和西夏,整个西域,那是赫赫有名,谁不知道踏阵军。
    “你可知罪?”孟春从来不废话。
    “哼,偷偷摸摸,也算西域雄鹰所为?我看赵构小儿也不过是个鼠辈而已……”
    话还没有说完,只听“噗”地一声,一道血剑冲天而起,博哥拉罕的头颅飞上了半天空。
    孟春垂下手里的宋刀,上面滴血未沾。像孟春这样级别的将领,手中的家伙都是特制的,说是宝刃,毫不为过,单看上面流淌的羽毛状的云纹,就非凡品。
    孟春刀尖一指其余人等,冷冰冰的语言出口:“臣服,免死。多说,诛族!”
    副可汗阿拉尔急忙率先跪地,匍匐在地说道:“我等臣服天朝陛下,愿永生永世为奴,绝不背叛。”
    孟春出战告捷,扫平了博哥拉罕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