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奇怪的小孩
作者:给老板打工的日子   七零年代:我的哥哥是炮灰最新章节     
    “姥爷,是哪家的孩子啊?”顾明城有些奇怪,以他姥爷的性子,应该不至于如此妇人之仁。
    “哎,是老毕家的,就是那个总爱听黑胶唱片的毕爷爷。”张敬之叹息地说道,每每提起这个,他就叹息。
    “是他啊,”顾明城对这人还是很有印象的。
    当初他来姥姥家住的时候,毕爷爷还送过他一个小礼物,是一个泥塑的小狗,捏的活灵活现的,他当时很喜欢,甚至睡觉的时候,都要放到枕头边上才行。
    记得当时姥爷跟他说,那是毕爷爷自己捏的,他还惊叹了好久,到后来接触多了,才知道,这捏泥塑,只不过是毕爷爷众多手艺中的一个。
    “他家孙子今年应十三了吧?”顾明城问道。
    “十四岁了,再过了年,就是十五岁了,你毕爷爷生前也有几个知己好友,这孩子应该是被人给挑唆了,老彭之前已经带着这孩子来道过歉了,阿城啊,我现在也不想着去追究到底是谁要害我了,反正我现在这样子已经不能更糟糕了,”
    “姥爷,您放宽心,日子只会是越来越好的。”顾明城也没说太多,只能是尽量安慰,“您好好跟我姥姥说说,跟我回北平一趟吧,咱去医院看看眼睛去。”
    “唉,我不是不想劝啊,你姥姥哟,这性子是越发地执拗了,唉,总是想把你跟那个梁莹撮合到一起,我一提去北平的事情啊,你姥姥就必定会提这件事情。”对张敬之来说,在北平也好,在杭城也好,哪里不是生活呢,他们老两口就一个闺女,闺女呢,就给他们生了这么一个外孙,到老了,自然是想孩子能离着自己近一些的,所以,去北平也是个很好的选择。
    “要不,先去住一段时间,之前也不是没有去过,”
    “嗯,这倒也是,不过。。。。。。。。。”张敬之还是有些顾虑的,之前去北平都是住在女婿顾广英家里的,当然了,女婿这人平时忙工作,都是阿城这孩子在照顾他们,但是这多少还是让他感觉有些不方便的。
    “对了,姥爷,我买了一处院子,是个小两进的院子,到时候,您跟我姥姥去北平了,可以住在那里。”
    “你买院子了?花了不少钱吧,你这孩子,钱就应该攒着喽,你都多大了,这眼看着就要成家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大手大脚地花钱啊。”苗凤仪听到顾明城买院子就没憋住,直接从里屋出来了。
    “姥姥,您怎么还偷听啊,”顾明城故意逗老太太,他刚才就发现苗凤仪和他他们爷俩说话了,那些话也是故意说给她听的。
    “啥偷听呀,我这是光明正大的听,你这孩子哟,咋说话呢,”苗凤仪一点都没有被抓包的感觉。“对了,你刚才说你买了,院子,在北平买的?”
    “当然是在北平啊,姥姥,我跟您说,我买的那个院子可好了,周围卖吃食的可多了,到时候,您跟姥爷就可以好好尝尝各地的风味了。”
    “哼,你买这院子你爸爸知道吗?你奶奶章女士知道吗?”苗凤仪没有被外孙的糖衣炮弹迷惑住,直接问了起来。
    “我买完告诉他们的,不过,我奶奶肯定早就知道,因为我是通过我四叔买的这间院子。”
    “他们没说啥?”
    “能说啥呀,我奶说了,您去了,正好还多个能串门儿 的地方。”
    “唉,阿城啊,这买了也好,买了,以后找对象就比别人条件优越了些,总能找到好的。”苗凤仪叹气,阿城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她有些想放弃了。
    “那您跟我去北平呗,正好,治一治您这眼睛,那边的好大夫多,肯定能行的。”
    “阿城啊,人年纪大了,就不想去太远的地方了,你啊,让我好好想想吧。”
    “那您啥时候想去了,就跟我说,我要是来不了,到时候就让我爸来,”
    “嗯,好了,先不提这些了,我正好要问你呢,你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吧,”
    “姥姥,还是您疼我,还成,除了院子花了一笔大的之外,别的也没啥花销了,我妈留给我的钱足够了。”
    “这钱呀,哪有嫌少的啊,喏,给你,我跟你阿公留着也不敢花出去,你收好吧,”苗凤仪把一个存折塞到了顾明城的手上,是个老折子了,都磨边了,顾明城没有推辞,反正给了他也行,到时候,等他们搬到北平之后,再当零用钱给二老就是了。“哟呵,这么多呢,没想到,我姥姥还是这么有家底的人啊,您那是不是还有啊?”
    “哼,你啊 ,也不想想,你妈妈就那每个月都要把钱花光的样子,怎么能攒下这么大笔钱的,那是我们给她的嫁妆。”提起这个,苗老太太就有些得意了,当初她嫁给张敬之的时候,带来的嫁妆可是不少,后来时局不好,她那些嫁妆铺子,都被她换成了黄金,藏在了家里,两口子平时就靠着张敬之的薪水过活。
    不过,他们那个时候,文人的地位颇高,张敬之呢,在他们杭城的文坛还是有一定的名声的,所以,他在学校的薪水是不低,他们家又只有两个大人一个孩子,花销还真没多少,每个月都有余存,她每月都会把余钱换成大洋,从来不留着,就这么一点一点积累了起来。
    再加上张敬之还定期往报社投稿,接出版社的活儿,他们家的收入属实不低,这钱也就一年一年地存了起来,就算是要解放那一年,那么乱的场面下,他们一家子,都吃喝不愁的,这些都多亏了苗凤仪的手段。
    那个时候,旧政府的货币都跟冥币似的了,随意撒在地上都没人要的,大洋跟黄金又重新成了硬通货了,苗凤仪还靠着跟人换大洋,小赚了一笔,不过,黄金是再也没动过的。
    那个时候,乱糟糟的,能拿出大洋来的人家不少,但是能拿出金子的就没几个了,所以,苗凤仪就给埋在了他们院子里的合欢树下面。
    这一埋就再也没有挖出来,到现在了,还在那里埋着呢。
    “咱们家啊,还真是多亏了你姥姥经营有方了。”张敬之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行了,不提这些了,现在有钱不敢随意露了,你小子啊,说话做事,以后都注意一些。”苗凤仪高兴过后,就是深深的担忧,“阿城啊,近两年都不要有太大的花钱的举动了,小心被人盯上。”
    周围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当初老毕那边不就是如此吗?
    毕方元,老毕跟张敬之是同事,两人当初都是在学校里教书育人的老师。
    老毕比张敬之更具才华,是搞艺术的,笔墨丹青,都是他擅长的,所以,当初他的收入,可以说是要甩张敬之两条街的。
    要不然,也不会把唯一的儿子养的跟富家少爷似的,不谙世事。
    老毕能挣,他们家自然也是能花,这表面上的浮财就不少。
    运动刚有点苗头的时候,张敬之还隐晦地提醒过对方,对方也应该是明白了他的提醒,但是没有当回事儿,还照样是我行我素,不收敛。
    这也就扎了某些人的眼了,也为他们家引来了后来的祸事。
    好在,苗凤仪一向低调,他们平时的生活,跟一般的家庭没有任何的区别,甚至,比他们还要简朴些,所以,张敬之称病请假之后,他们也就顺利地避过了初期。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没想到,七年碰上了老毕家的孙子,这么一个变数,一下子就成了现在的模样。
    “嗯,我听姥姥的,您就是咱们家的定海神针,有先见之明 ”
    “阿城,你这下乡才一年,就学的油嘴滑舌的了,”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顾明城才回了自己房间。
    林立钟这边此时已经站在西湖的边上了,啧啧,跟她预想中的还是有些差距的,看看那些青石板,碎的碎,没的没,这路面都是坑坑洼洼的,带着一种破败的萧条感。
    不仅仅是路面,还有路过的亭子,围栏,甚至就连后世那着名的长桥都是如此,很难想象它后来是那副样子。
    不过,林立钟也不算是白来,这边的商店,有刺绣品卖,手绢,丝巾都有,那手感摸着就高级。
    林立钟一口气把这儿的库存买走了一半,搞得那大姐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一个劲儿得提醒她,不要搞投机倒把,给林立钟乐的不行。
    出了那边的园子,林立钟又去了几个地方,是跟着系统导航去的,主要是这杭城的方言太为难人了,她一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是真的听不懂,就连普通话,都带着他们杭城特有的味道,没办法,林立钟最后只能选择系统导航,好用不求人。
    当然了,也是想看看系统那个寻宝功能还好不好用,当初在北平的时候,她可是真的挖到了好东西,不过,临来之前,她给关了,可不想路上到处看到宝箱,这只能看不能动的滋味,很难受的。
    这会儿重新打开之后,林立钟发现,这边的宝箱数量要比北平少很多,而且也更加的集中。大多都集中在,嗯?寺庙?这杭城人,是有什么特殊癖好吗?怎么都把好东西藏到寺庙附近去了。
    不过,这地方离着她现在住的地方有些远,还得再等等过去。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先要解决住宿的问题,虽然在张家安顿下来了,但是林立钟总觉得有些不方便,再加上苗凤仪的态度,她还是尽早搬出来吧。
    林立西这边昨天把手里的文件交接完之后,就跟马祥睿一起被安排到了招待所里。
    “老林啊,你说咱们这都好不容易来一趟了,怎么着也得出去逛逛吧。”
    “是该出去逛逛。”林立西心里有事儿,他感觉在火车站门口看到的那人,就是小五,但是家里来信说过,小五在东边乡下插队呢,这一南一北的,也对不上啊。
    “你看,我就说你肯定也想出去。”马祥睿乐呵着,“你看咱们啥时候出去合适呀?要不你去跟这边的领导说说?”
    “马祥睿,这次轮也应该轮到你了吧,之前咱们去三元市的时候,也是我出的头,再往前,你数数,好几次出差都是我出面去跟当地的单位商量,这次,我把这宝贵的机会让给你了,去吧,我看好你。”林立西心里有事儿,但不耽误他跟马祥睿说话。
    “啧,成,那我去总行了吧,等着啊,在这里好好等着兄弟我的好消息。”马祥睿一点都不打磕巴,直接就出门去了。
    林立西留在房间里,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要给老三联系一下,问问他,于是他从随身带的书包里拿出了一个笔记本,然后翻到了之前记下来的一个电话,用招待所的电话拨了过去。
    “您好,同志,我找林立南,”
    “他现在正在岗位上,请一个小时之后打过来。”
    “好,谢谢。”
    电话倒是打通了,但是还要等。
    林立钟这边正在附近闲逛,就被一个小孩子给拦住了。
    “姐姐,您要买东西不?”说是小孩子也不太准确,应该有个十一二岁了,个子已经快到林立钟的肩膀了。
    不过,两世加起来已经快四十的林立钟,觉得对方就是个小孩子。那小孩儿,挎着一个篮子,篮子上面用布盖的很严实,看不出里面装了什么。
    “你。。。。。。。。。。”林立钟本来是都打算开口问问了,想着一个孩子四处兜售东西,也不容易,结果,她看到那边街口有几个人,时不时地望向这边,好像就是专门等着她去掀那篮子。
    这情况不太对呀,林立钟又重新看向了自己跟前站着的这个小孩儿,对方好像一点也没发现他被人给盯上了,不,不对,他应该是知道的,这小孩穿的鞋明显跟他身上的衣服不搭。
    浑身的衣服都打着补丁,唯独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球鞋,这搭配怎么看怎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