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转世五:村里的小怪物(76)
作者:小兔熊崽   几世青梅竹马情,回到仙界全归零最新章节     
    闻人夜雪背着书袋走近茅草屋时,远远看到小女娃背对着他蹲在地上,她的面前站着一条灰黑色的狼。
    闻人夜雪看不到小女娃的表情,但他看清了黑狼眼里的渴望以及那不断朝女娃凑近、大张的狼嘴。
    心头突的发紧,他大跨步冲过去,一手拎起女娃,一脚踹向狼头。
    被拎起在空中飞了半圈的苏玖儿:“???”
    被一脚踹飞的风雷:“!!!”
    屋里苏锦听到重物落地声赶忙跑了出来。
    被踹倒的风雷也从地上跃起,一脸凶相的对着踹它的人呲牙。
    可能是忌惮他的实力,也可能是顾忌被他抱在怀里的苏玖儿,风雷没敢直接扑上去,而是在原地呲牙低吼威胁。
    闻人夜雪目光紧张的看向怀里小娃,“玖儿没事吧?”
    苏玖儿没搞懂这是什么情况,双手紧紧抓着胸前不断扑腾的灰色肥兔,小脸上满是茫然,“没事……”
    可风雷看着好像有事……
    苏锦见这场景,忍不住扶额,只能先安抚暴躁中的风雷,跟它解释这也是自己人,不能咬。
    风雷不断刨地的前爪顿住,整条狼都有些不好了。
    它目光紧紧盯着踹它的人,这人身上的气息和前天夜里将它揍死又揍活的人很像。
    渐渐的,那双充满人性化的狼眸染上委屈。
    苏锦有些不忍,决定为风雷讨公道,转身问:“你干嘛踹风雷?”
    被质问的闻人夜雪:“……保护玖儿……”
    可现在这情况明显和他想象的不一样,再看看玖儿怀里还在拼命挣扎的兔子,他好像懂了。
    苏玖儿下地后,抱着兔子走到风雷面前,摸摸它被踹了的地方,软糯糯的劝慰。
    “风雷不疼了呀,一会儿让二哥给你做红烧兔子吃,我二哥做饭可香了。”
    刚刚她还在纠结,要给风雷吃煮熟的兔子,还是直接给它一只活兔子。
    现在她不纠结了,就凭风雷刚刚没有咬她二哥,以后她吃啥,风雷就吃啥!
    哄好了风雷,苏玖儿回身,“二哥,这是风雷,是我的好朋友,你以后不能再欺负它了呀。”
    刚从苏锦口中得知一切的闻人夜雪:“……”
    对玖儿能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和一头刚开智的狼交上朋友也是佩服的。
    默默接过兔子,揉了揉女娃的头,“等着一会儿吃兔肉。”
    苏玖儿欢快应下,继续陪风雷在外边玩儿。
    屋里,闻人夜雪一边处理兔子,一边说道:“昨天下午公社里有人来村里送资料。”
    “我怀疑你和玖儿没出事的事情已经被李国富知道了。”
    那人看着是送资料,可也有暗中向他爷打听村里的事。
    而此时县城的李国富,早已摔了不知多少次茶缸。
    刘三被骂的脸色涨红,却不愿相信李国富的话,出了李家大门,直奔黄花梨村。
    凭着一腔热血,他脚下自行车蹬的飞起,却在距离茅草屋十几米处急急刹了车。
    他不敢置信的瞪大眼。
    那在茅草屋门前低头啃肉的狼狗,好像是他的那条……
    别看它现在毛色油亮,那些被他打烂的皮肉也全都好了,可他一眼还是能认出它。
    因为它耳朵上边被他亲自烙上去的印迹还在。
    只是他不明白,明明该发狂致死的狗怎么会好好的活着,看着日子过得还不错。
    那被狼狗叼起来的肉好像是被精心处理过的,随着风一缕香味被送了过来,不比国营饭店的差。
    就在刘三内心剧烈不解和隐隐恐慌的时,风雷刚好抬头朝这边看过来。
    视线相对,刘三脑子“轰”的一下,一片空白,剩下的只有本能。
    他抖着手脚将自行车掉个头,骑上就跑。
    风雷朝屋里嚎了一嗓子,“汪!”
    随后不等屋里人反应,拔腿就朝刘三追去。
    等苏玖儿几人追出来,只能看到风雷的最后一抹影子。
    苏玖儿看看盆里剩下的兔肉,又看看村里已经看不到风雷影子的土路,挠挠头,“二哥,风雷是跑了吗?”
    “我在县城里见过,有的养狗人家都会给狗脖子上拴条绳子,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给风雷拴根绳儿?”
    闻人夜雪眯眼看着远方,“不是跑了,应该是见到认识的人,追人去了。”
    至于来人是谁,他们刚都在屋里,也没兴趣出来看,就错过了。
    但看样子是风雷认识的。
    苏玖儿有些担心,“那风雷会不会不回来啦?”
    说着就想追上去,被闻人夜雪拉住了胳膊,“玖儿回去吃饭,我跟过去看看。”
    剩下一个也吃过早饭的闻人黑雨,主动跟了上去。
    而此时,被风雷追的刘三已经把脚蹬子踩的咔咔响,他不敢回头看,更不敢停,只能拼了命的往前冲。
    在村路中间玩耍的娃娃们看到一辆自行车飞着冲过来直接都吓傻了,站着一动也不动。
    刘三心惊肉跳的拿出最佳骑行经验,有惊无险的从娃娃们中间冲过去。
    至于那些被他挂倒的娃娃,他心里甚至窃喜,希望狼狗能被鲜美可口的小娃娃们吸引,放弃追逐他。
    这狼狗会吃人,他一直都知道。
    因为卖他狼狗的人不敢得罪他,将这狼狗的来历说的清清楚楚。
    这是一群偷猎者从林子里逮到的。
    之所以能找到它,是因为它偷袭了他们中的一人,等同伴听到惨叫赶到时,被偷袭的人已经死了,一条腿也被啃的只剩骨头。
    当时场面太过惊悚,一群人和它对视良久,直到它率先发出攻击,一群人才醒悟,急忙迎战。
    他们本以为这是条狼,可近距离下,经验老道的偷猎者很快发现它和一般狼还是有些不同的。
    而且被人围攻它也不招朋引伴,狼都是群居动物,除非它是被狼群排挤的存在。
    为什么被排挤,答案也显而易见,它不是纯种狼,是条出生在山林里的狼狗。
    一群偷猎者顿时发现了商机,不再使用杀伤性武器,准备活捉。
    这年代普通人吃饱饭都困难,可总有有钱或者有势的人喜欢猎奇。
    一条狼可能不允许养,可一条凶残不输狼的狼狗,大有人抢着想要驯服。